资产与实验室 
  综合信息
  规章制度
  工作流程
  表格下载
  设备管理
  重点实验室
  有关网站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产与实验室 > 规章制度 > 正文
基础医学院实验室应急预案
作者:郭春  来源: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0-06-11 20:28:04  浏览次数:

为应对实验室突发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做出相应处理,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保证实验室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结合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特制定基础医学院实验室应急预案。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并掌握各类险情的紧急处置办法,一旦发现险情,现场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置,减少损失。

(一)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扑救初期火情并报警:发生初起火情,应立即呼救并找准着火点,熄灭附近的所有火源,切断电源,判明火情性质,岗位工作人员使用就近灭火设施(灭火器、灭火毯等)灭火。同时拨打88380110(校内报警电话)报告学校公安处和学院有关负责人员。

2、按预定线路及时疏散人员:现场人员应保持镇静,沿消防通道和疏散方向的指示标记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及时清点疏散人员,查清有无人员被困火场。实验室试剂遇火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疏散中应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姿行走,防止中毒;身上着火时不要惊慌奔跑,可就地打滚压灭火焰,也可脱下着火衣裤,用脚或湿毯子等压灭火焰。

3、做好物资疏散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易燃易爆试剂、高压钢瓶、有毒物品等)转移到安全区域;疏散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的物资(如机密文件、档案资料、仪器设备等),并指定专人看管疏散物资,保护好现场。

4、出现伤员时,应及时组织安排人员将伤员送至医院进行急救或联系120并护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二)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三)实验室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实验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嘴唇脱色或发绀,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则可能是中毒所致。视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

1、首先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2、误服毒物中毒者,须立即引吐、洗胃及导泻,患者清醒而又合作,宜饮大量清水引吐,亦可用药物引吐。对引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应立即送医院用胃管洗胃。孕妇应慎用催吐救援。

3、重金属盐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几克MgSO4的水溶液,立即就医。不要服催吐药,以免引起危险或使病情复杂化。

4、吸入刺激性气体中毒者,应立即将患者转移离开中毒现场,给予2%~5%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吸氧。

(四)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⑴切断电源开关;⑵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棍、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⑶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采取适当措施。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如发现心跳呼吸暂停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心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坚持至医务人员接替救治。

(五)实验室化学灼伤应急处理预案:

1、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处理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理。

2、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冲洗,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3、液氮是一种超低温液体,汽化时大量吸热,皮肤接触液氮可致冻伤。使用时必须佩戴护目镜操作。一旦发生泄漏,人员应迅速撤离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皮肤接触液氮:立刻脱离液氮环境,若有冻伤,就医治疗。

吸入液氮: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坚持至医务人员接替救治。


 
上一条:基础医学院各办公室(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名单
下一条:山东大学基础医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办公指南 保障服务 教学资源
  

山东大学基础医学院版权所有 Copyrights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44号 邮编:250012 校内办公电话查号:(0531)88395114 基础医学院院长信箱:bms@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