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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的通知
作者:  来源: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4-10-16 08:51:33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我院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自2018年3月起,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全部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灯塔系统”)进行线上办理。跨省转接实行线上转接与省外纸质介绍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办理。

一、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一)省内(含校内)单位:通过灯塔系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完成组织关系接转的全部流程。

1.转入:由山东省内(包括校内)党组织转入我院需要联系原党组织所在单位通过“灯塔系统”办理转出。填写《基础医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表》(见附件1,表中可查看学院党支部名称)——“转入”表,电子版发至基础医学院党务邮箱(jcyxydw@sdu.edu.cn),由学院党务老师通过“灯塔系统”进行办理。

2.转出:转出到山东省内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前需先联系接收单位党组织,确认接收地党支部的“灯塔”系统支部全称。填写《基础医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表》(见附件1)——“转出”表,电子版发至基础医学院党务邮箱(jcyxydw@sdu.edu.cn),由院党务老师在“灯塔系统”发起转出。

(二)省外单位:山东省灯塔系统已对接中组部全国交换区,除山东省外,目前已开通全国党员组织关系线上转接的省部级党委还有19个(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广东省、重庆市、贵州省、西藏自治区、山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如果接收方省份/省部级党委已接入全国交换区,可以进行线上转接。

1.转入:一是通过线上转接。可联系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通过本省党员管理系统发起省外转接,关键词搜索到“山东大学基础医学院”后,发起线上转接。二是如不能发起线上转接,可联系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纸质介绍信(须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出具,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接收单位写“基础医学院XX党支部”),并在有效期内将原党组织开具的《介绍信》以及填写《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纸质版交至基础医学院党务办公室(教学5楼5203),填写《基础医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表》(见附件1)——“转入”表,电子版发至基础医学院党务邮箱(jcyxydw@sdu.edu.cn),由院党务老师在“灯塔”平台上转入所在党支部;

2.转出:提前与新单位确认是否必须在全国党员系统库内转接。如为必须,请精准提供新单位党组织在系统中的名称,填写《基础医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表》(见附件1)——“转出”表;如非必须,填写《基础医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表》(见附件1)——“转出”表,电子版发至基础医学院党务邮箱(jcyxydw@sdu.edu.cn);并请至党务办公室(教学5楼5203)填写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持纸质介绍信到接收地党组织报到。介绍信的回执(第三联)应由接收地党组织盖章后,在一个月内邮寄发送至基础医学院党务办公室,或扫描件发至基础医学院党务邮箱(jcyxydw@sdu.edu.cn),组织关系转接完成。

二、毕业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毕业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按照学校组织部通知要求,由辅导员老师汇总整理信息后,集中统一办理。

三、工作要求

1.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相关概念、具体程序、时限要求、介绍信回执办法,由于工作调动、学习等原因离开原单位时,应及时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办好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报到。

2.各支部切实用好山东省“灯塔”平台,管好党员组织关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各项工作,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服务之中。



基础医学院党务办公室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1:基础医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表

附件2: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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