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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国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的通知
作者:徐文竹  来源: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0-05-20 14:42:01  浏览次数:

为加强科学防疫优秀科普微视频的传播,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全国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推荐活动得通知》要求,现面向我校开展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时间要求

申报参选作品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之间完成并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时长为2-5分钟。

(二)内容要求

内容围绕普及新冠肺炎科学防治知识,宣传新冠肺炎防治方案,宣传公共卫生及复工复产的相关知识与方法,并符合以下要求。

1.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2.与主题相关的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3.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4.作品应在省级、省会城市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

5.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将被取消参加评选资格;

6.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

(二)形式、格式要求。

1.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

2.格式须为MP4格式,单个视频大小为100~200兆之间,建议为高清视频。

二、投稿方式

请于2020年6月1日前将微视频光盘(3套)、纸质版《全国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推荐表》3份(见附件)报5211办公室徐老师处;《全国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wenzhu@sdu.edu.cn。

三、评选办法

我校拥有一个推荐名额。如有2个以上申报作品,科研院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所有上报的作品经形式审查后,在中国科普网、中国科普博览上进行展播,由公众对参选作品进行投票,产生公众评选结果。在此基础上,科技部将组织评议专家组进行评议,结合公众评选结果产生最终结果。

四、联系方式

1、山东大学科研院联系人:盛老师 栾老师,电话:0531-88369586 0531-88369589

2、基础医学院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531-8838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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