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团队:
为做好202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对成果完成人的要求。
1. 成果第一完成人应为驻鲁高校的教学或科研人员。
2. 成果完成人应是对推荐成果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人员,并按贡献大小排序。
3. 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推荐,第一完成单位须为驻鲁高校。
4. 由中外学者合作完成的论著,中国学者应为主要作者,且不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并由国外学术机构或人员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5.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以第一完成人申报一项成果。
(二)对推荐成果的要求。
1. 推荐成果须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1)规定的推荐条件。
2. 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成果应公开发表(出版)二年以上(即2018年6月30日以前公开发表);技术研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成果要求项目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二年以上(以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计算)。
3. 其他要求:
(1)成果署名单位与推荐单位不一致的,应由原署名单位出具知识产权转授证明。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单篇论文申报。
(4)科学技术类外文成果名称须译为中文。
(5)教学研究成果,书评,教材类、宣传类、生活类、科普类、艺术作品类、文学创作类、资料汇编(含文集)类、综述类、《手册》与《指南》工具书类等文章和出版物不得推荐。
(6)没有《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得推荐的情形。
(7)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精神,鼓励高校择优推荐在我省贫困地区脱贫需求以及脱贫对策等方面取得的研究成果。
(8)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鼓励高校择优推荐在服务我省“八大战略布局”方面取得的研究成果。
(三)实行限额推荐。
各高校须严格按分配限额推荐;推荐成果须准确填写推荐学科门类(见附件2)。请各高校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把好学风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二、推荐程序
(一)高校初评
我校将按照教育厅文件精神的要求,根据推荐条件及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校内项目推荐和评审,学校初评结果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按推荐限额报送。
(二)网上推荐
通过“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成果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作平台”,网址:http://221.214.56.13:8089/)推荐。工作平台开放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
获得我校推荐资格的项目凭借账号和密码登录该平台,按照填报要求填写推荐书内容。
(三)网上审核
我校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按照推荐限额、条件及要求对本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网上审核,审核合格的项目方能上报。审核重点为:推荐资格是否符合规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表达是否规范;推荐材料、推荐手续是否符合通知的规定。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 网上审核完成后,通过工作平台在线打印以下材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A表)》及附件材料1份、《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B表)》及附件材料5份。
推荐书须通过工作平台生成,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附件材料一起左侧装订成册;B表及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异。
2. 以上纸质材料在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学校统一报送。
3. 评奖结束后,推荐材料不再退还。
四、具体申报流程时间安排
1. 本次报奖的完成人或材料撰写人员请第一时间加QQ群(群号:1053397451),后续相关通知等事宜将通过该群发布。申请加入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学院、第一完成人信息。
2. 请申报老师7月8日上午将预审材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A表)》1份(见附件4,含推荐书附件内容,附件可为复印件)报至5211办公室,同时将推荐书(A表)和《202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至xuwenzhu@sdu.edu.cn,7月8日下午学院学术委员会初评排序,7月9日上午报齐鲁医学院科研处。时间比较紧,请按时递交材料。
4. 7月13日起科研院通过邮箱向获得推荐资格的项目发放用户名和密码。获推荐资格的项目即可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
5. 网络提交截止时间:7月16日。
6.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7月17日。
纸质材料包括:《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A表)》及附件材料2份(含原件1份)、《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B表)》及附件材料5份。
五、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中心联系人:张老师、周老师 电话:88369965
齐鲁医学院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88381089
基础医学院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88380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