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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山东省医学会治疗药物监测科研专项基金的通知
作者:徐老师  来源: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0-07-24 16:39:37  浏览次数:

各科研团队:

为促进治疗药物监测技术的临床应用研究,按照《山东省医学会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由济南国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助,设立山东省医学会治疗药物监测科研专项基金,现公开征集相关研究课题,具体事宜如下:

一、研究方向

1.血药浓度监测技术研究。对于有必要进行TDM药物或者创新治疗药物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方法的研究,为其安全合理应用奠定基础。已有监测方法的常规TDM药物除外。

2.血药浓度监测临床应用研究。对于有必要进行TDM药物或者创新药物的血药浓度监测临床应用研究,确定合理临床监测方案和临床个体化给药方案。

3.营养类药物浓度监测临床应用研究。对于维生素、氨基酸等临床营养类药物的血药浓度监测与临床合理用药相关性应用研究,指导营养类药物合理用药。

4.药物基因组学相关研究。药物基因组学可以从基因遗传、代谢酶、转运体、受体、药物相互作用等方面进行研究,研究除常规药物基因位点外的一些特殊药物代谢或遗传信息对治疗药物监测的临床应用价值。

二、基金支持和研究周期

支持基金:支持研究项目15项,每项支持经费2万元。

课题周期:2年。

三、课题申报方式

项目采取自行申报,公开、公平、公正的遴选方式产生。由山东省医学会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组织,基金管理委员会监督评审。

四、项目申报及项目申请人要求

1.申请人须是山东省医学会专科会员,从事治疗药物监测技术临床应用及相关研究工作者。

2.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应具备完成研究项目必备的学术水平及相关研究基础和经验,具备治疗药物监测技术平台。

4.申报项目必须经单位同意,并按时报送规范的项目申请书。

5.申请人所在单位需为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或三级专科医院,并有相应的科研项目管理和伦理审查制度,财务账户能接收项目研究经费并提供合规的财务票据。

6.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

7.获基金支持者需向山东省医学会提交项目中期研究进展报告,研究期结束时需按照申报时要求提交结题报告,原则上要求至少发表一篇核心期刊收录论文或至少申请一项知识产权专利。发表论文时须标注“受山东省医学会治疗药物监测科研专项基金支持”。

五、申报程序

1.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2),打印版2份签字,提交至5211办公室。

2.签字盖章的完整申报书电子版(PDF文件)请发送至: xuwenzhu@sdu.edu.cn。

3.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内容应一致,将同时作为申报依据,缺少其中之一者或内容不一致者视为无效申报。

4.申请截止日期:2020年8月26日上午。

六、项目评审及审批流程

1.由山东省医学会基金管理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结果经公示和学会批准后在山东省医学会网站正式发布。

2.山东省医学会根据评审结果向获科研专项基金支持者单位下达项目批准通知,划拨支持经费。发展潜力较大的项目可申请在原经费基础上追加经费。

3.获科研专项基金支持者单位需按要求签署项目执行书并出具合规票据后由山东省医学会向其拨付经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项目执行书并出具合规票据的中标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齐鲁医学院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88381089

基础医学院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8838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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