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通知:
1.根据《2021年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工作方案》计划,6月21(周一)-23日学校将组织实验室安全督导组专家等到各校区进行实验室自查整改检查验收工作,学校不再专门通知,请各单位、实验室做好准备。
2.为进一步巩固近期实验室自查整改成果,各单位须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和检查整改;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组根据工作安排,将抽调人员、督导专家分组不定期到各校区、实验室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指导,请各单位做好配合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即查即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坚决杜绝任何实验室发生安全问题。
二、基础医学院的通知:
基础医学院实验室安全督查组成员将于6月22日(周二)上午10:30开始对全院实验室进行防疫、安全、卫生等的检查。
三、学校、基础医学院的检查标准请见附件1、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