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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山东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1-07-21 17:41:01  浏览次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学校《关于开展暑假前安全排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暑期实验室安全,各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要做到暑期安全不放松、责任不放空。

一、明确责任分工

各教学科研单位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将安全工作层层细化,确保责任传递不减量、压力传导不减速,严格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网格化管理”的工作要求。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和落实隐患整改

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能力、严格排查整改措施,边查边改、立查立改,落实隐患问题清单化,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暑期重点检查开放实验室,坚持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学校层面检查不少于2次,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组每周不少于1次,各实验室责任人每天要开展落实日常检查;各级检查记录要留档备查。

三、严格实验室安全准入和安全教育

各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与管理,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场所。对暑期留校开展实验工作的师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范,保持实验室内部整洁、卫生,确保仪器设备安全运行和用电用水用气安全,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留宿。

开展实验活动的师生,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四、强化危险源管控

各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要加强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菌(毒)种、病原微生物、特种设备等的管理,做到可追溯、全流程、全闭环。加强实验室危废安全管理,不得在实验室过量存放,及时联系转运至学校危废暂存库。

五、加强实验室风险管控

对暑期改建、搬迁实验室,务必严格审批立项报备,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坚决杜绝未审批、报备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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