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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徐老师  来源: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1-08-02 11:29:57  浏览次数:

各科研团队、项目申报人:

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相关协议规定,现就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依据

联合基金是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其申报、评审、管理和资金使用等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见附件1)以及相关协议执行。

二、资助领域

本次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领域主要包括智慧计算、氟硅材料、量子科学、肿瘤防治、生物医药和中医药领域(见附件2)。

三、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人为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具有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发能力,拥有较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2. 项目申报人有2项(含)以上山东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已申报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及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的不得申报,申报人同年只能申报1项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期内申报人有未结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21年7月1日前项目结题报告已经推荐单位审核提交的除外)的不得申报。

3. 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具备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条件的不得申报。连续2次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未获立项的,不允许申报。

4. 面向全国发布的智慧计算、氟硅材料、生物医药和中医药领域,省外单位申报需联合省内注册单位作为依托单位进行申报。合作单位不超过2家,重点支持项目有合作单位的需提供合作协议(见附件3)。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1. 项目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在线填报,使用省政府统一服务门户注册的个人账号进行网上申报,审核推荐程序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 项目申报人网上填报提交时间为2021年8月2日9:00至2021年8月11日17:00,逾期填报无效。学院于2021年8月12日11:00完成在线审核与推荐工作,为确保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项目申报人、团队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项目提交不上或不全的,由申报人、团队自行负责。

五、注意事项

申报人申报时,请认真按照申报书填写注意事项(见附件4)填报,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直接联系科技云平台技术支持电话:66777094,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业务咨询电话:66777204。未尽事宜,申报人可通过科研秘书统一咨询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地方项目办公室,联系人:孙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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