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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指南、重要基础研究成果需求常态化征集的通知
作者:徐老师  来源: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1-09-14 16:03:47  浏览次数:

各科研团队、提报人:

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鲁科字〔2021〕63号)有关规定,为落实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指南征集、重要基础研究成果需求征集常年受理“常态化”改革精神,现就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然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指南、重要基础研究成果需求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指南征集常态化

(一)指南领域要求

全年度开放,全领域征集,纳入指南库管理,分领域分年度择优支持。每条项目指南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参照国家基金委2021年申请代码规定)。

(二)指南撰写要求

1.科学性。要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导向明确,特色鲜明,具有前沿性;项目指南研究方向应当具备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项目指南研究方向要具有创新性,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需要避免与国家、省自然基金其他已资助项目的重复。

2.规范性。要强调对申请项目的指导作用;充分考虑是否围绕国家、我省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是否围绕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是否围绕国防建设重大需求;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语言精练,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少字以及错别字等问题。

3.包容性。名称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尽量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避免出现指向性过于明显和竞争性不够等问题;国内在该领域是否具备研究基础,并有相关成果,保证有足够的申请队伍,申请过程中应有一定的竞争,避免出现“量体裁衣”、“对号入座”的现象。

4.安全性。需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有关单位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加强审查和监管。

(三)提报要求

1.为保证征集的项目指南质量,请各科研团队严格把关审核、宁缺勿滥。附件1命名要求:单位名称+序号+建议方向名称+建议人姓名;附件2命名要求:单位名称指南+建议汇总表。书面推荐函盖单位公章(电子扫描版)一并发送至邮箱xuwenzhu@sdu.edu.cn。

2.拟列入2022年度支持的重大基础指南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16:00。之后受理的申请项目将列入到下一年度,以此类推。

二、重要基础研究成果征集常态化

(一)需求梳理

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立足我省经济总量大、产业技术门类齐全等优势,挖掘、梳理经济社会发展中关键共性和“卡脖子”技术,凝练提出亟待解决的科学问题、原理机理、前沿技术等难题,形成我省基础研究成果需求。

(二)应用形式

省科技厅汇总征集的我省基础研究成果需求,提交科技部、国家基金委等寻求支持: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已经资助支持的,可推动有应用前景的研究成果向我省转化;

2.尚未资助支持的,可进一步凝练成项目指南,推荐给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机构。

基础研究成果需求全年常态化征集,每月26日前,将基础研究成果需求统计表(附件3)和基础研究成果需求信息表(附件4)发送至xuwenzhu@sdu.edu.cn。

山东大学科研院地方项目办联系人:孙乐军,电话:0531-88361855,邮箱:sdsjh@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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