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培育与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徐老师  来源: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3-06-25 08:27:04  浏览次数:

各科研团队:

近期,科技部已发布2023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69个重点专项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涉及医学、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数学、生物学等研究领域。为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科研院拟开展2023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预申报的摸底工作,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进行培育并给予经费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正在申报及拟申报2023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原则上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全职在岗科研人员并具有高级职称;

2.申报项目符合科技部发布的申报指南要求;

3.原则上曾主持或参与1项以上相关研究领域的国家级项目或课题。

二、组织申报方式

1、 拟牵头主持申报2023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申报书(模板)》(附件2),学校将聘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支持。

2、各团队填写《2023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申报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请于7月5日前将预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5211办公室,申报书和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科研院邮箱xuwenzhu@sdu.edu.cn。

科研院联系人:纪老师 陈老师

电话:0531-88369278

基础医学院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531-88380967


 
上一条:基础医学院(2023)第21次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下一条:关于济南市科技局组织开展“高校20条”“新高校20条”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办公指南 保障服务 教学资源
  

山东大学基础医学院版权所有 Copyrights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44号 邮编:250012 校内办公电话查号:(0531)88395114 基础医学院院长信箱:bms@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