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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自然科学类专项)信息及报送项目总结的通知
作者:刘海华  来源: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2016-10-24 00:00:00  浏览次数: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情况总结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6]59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信息填报和实施情况总结工作,现将自然科学类专项信息填报工作及总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填报工作

(一)项目填报范围:

1.2015年下半年立项的科研组织建设项目、自由探索项目填写项目信息表(附件1),需要填报的名单请见附件2,(不在名单之列的项目信息去年已提交,这次无需填报)涉及经费字段可不填。

2.2016年度的部分科研组织建设项目填写项目信息3(需要填报的名单见附件4),(不在名单之列的项目信息去年已提交,这次无需填报)。

3.2014年度、2015年度立项的自然科学类专项填写建设成效表(附件5)。2015度的科研产出发表文章及承担课题均指的是2014、2015年度立项项目在2015拨款支持下的科研产出(2014年度2015年度立项的所有项目名单见附件6、附件7)。

(二)填报内容及注意事项:

信息填写时请先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再填写项目列表(见表格左下角)。所有信息均填在项目列表,其中项目编号不是财务编号,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附件中立项名单查询项目编号;项目类型一律填写具体立项项目分类,比如自然科学类专项的交叉学科培育项目等,不能笼统填写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课题组成员填写不超过3人;涉及财务信息字段可不填。

项目的分类及学科分类代码参考附件8,学校代码为208。

二、2015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总结

各负责人总结2015年在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下取得的绩效包括2014、2015年年度立项项目在2015拨款支持下的科研产出。

1.在科研方面的成效和产出(包括培育重大科研项目、发表的高水平论文,获奖等)

2.队伍建设取得的成效(包括在创新团队、引进高水平人才,提高师资队伍能力水平等方面的成效,以及新增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杰出创新人才方面的数量等)

3.学科发展能力方面取得的成效(包括对培育形成重大创新方向、强化学科发展能力等方面的作用等,以及新增省部级以上学科基地、创新基地等方面的数量等)

4.对提高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绩效的建议等。

请项目负责人于10月31日前将以上信息发至liuhaihua@sdu.edu.cn,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附件:
1.2015年项目经费Excel导入模板
2.2015年需要填报的项目名单
3.2016年项目经费Excel导入模板
4.2016年需要填报的项目名单
5.建设成效信息表
6. 2014年立项的全部项目名单
7. 2015年立项的全部项目名单
8.《国民经济行业与代码》及《学科分类与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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