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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关于9月12日(周一)前继续(为还未办理人员)集中办理车辆录入信息的通知
作者:张贤达  来源: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2016-09-09 00:00:00  浏览次数:
    一、山东大学公安处:关于集中办理车辆录入信息的通知(请点击此处浏览详细内容)
    二、山东大学校园机动车出入管理规定(请点击此处浏览详细内容)

    三、基础医学院的补充通知:

    (一)基础医学院在职、离退休教职工、已转人事关系到山大的博士后、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办理时间、地点等:

     9月12日(周一)前,将车辆登记表电子版(样表见上述山东大学公安处通知的附件)发到学院邮箱yixueyuan@sdu.edu.cn,纸质材料交到趵突泉校区综合楼204室张贤达处(电话:88381869)。

    (二)需复印、提供下述部分材料:

    1.事业编制职工。需提供校园卡、行驶证(电子表格上行驶证一栏请填报行驶证上的档案编号、370开头的12位数字)等复印件。行驶证登记车主是配偶的,需提供行驶证(电子表格上行驶证一栏请填报行驶证上档案编号、370开头的12位数字)、结婚证、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及夫妻两人各自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车主非配偶的,不予办理。由学校分配住房在校园教学区域内居住的职工,请在上述电子表格的备注栏填写家庭详细住址,并提供房产证明或户口本(包括含家庭住址的户主卡、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及在职或离退休教职工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车辆不受限时停放限制。
    2.在学校短期工作人员、博士后、非事业编制人员等,凭学校人事部门聘用合同或协议、行驶证(电子表格上行驶证一栏请填报行驶证上档案编号、370开头的12位数字)等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行驶证登记车主是配偶的,需提供行驶证(电子表格上行驶证一栏请填报行驶证上370开头的12位数字)、结婚证、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及夫妻两人各自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车主非配偶的,不予办理。
    3.不提供住宿的全日制学生申请办理车辆授权的,须直接联系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校公安处办公室(联系人:李志峰,电话:88361156) 或校公安处趵突泉校区办公室(联系人:王建新,办公地点:趵突泉校区综合楼140室,电话:88382116)需提供学号、校园卡、驾驶证、行驶证(电子表格上行驶证一栏填报行驶证上370开头的12位数字)等材料复印件,经公安处审核通过后办理。
    4.在校园教学区内居住的教职员工家属及遗属,须直接联系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校公安处办公室(联系人:李志峰,电话:88361156) 或校公安处趵突泉校区办公室(联系人:王建新,办公地点:趵突泉校区综合楼140室,电话:88382116),凭户口本、住房证明和本人行驶证等材料复印件,申请办理授权手续。
    5.学校产业公务车辆、后勤经营性车辆由所在部门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集体申请办理,须直接联系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校公安处办公室(联系人:李志峰,电话:88361156) 或校公安处趵突泉校区办公室(联系人:王建新,办公地点:趵突泉校区综合楼140室,电话:88382116)

    校公安处有关工作咨询、联系人:
李志峰,电话:88361156;王建新,办公地点:趵突泉校区综合楼140室,电话:88382116

    基础医学院联系人:张贤达,办公室:趵突泉校区综合楼204室,电话:88381869、88382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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