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大学《关于开展“2016山东省最美教师”电视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学院拟推荐1名人选参加“2016山东省最美教师”电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核心价值 倡导尊师重教。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二)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人民群众公认。
三、评选办法
教师自愿申请参加评选,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评选。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
1.文字及图片资料:推荐人姓名、学校、职务、联系方式、推荐理由、推荐辞;被推荐教师姓名、学校、联系方式,1000字左右事迹介绍、照片等(表格见附件)。
2.视频:每位候选人3-5分钟的视频,内容为参选老师的故事或事迹专题。视频标准:广播电视播出级(卫视播出)。
请拟参加评选的教师于6月6日前将材料报送至综合楼204房间,电子版发送到caohui@sdu.edu.cn。
联系人:曹慧 联系电话:88382565
附件:鲁教师函〔2016〕5号文件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山东省最美教师”电视评选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