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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关于进行2024年新立项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申请的通知
作者:赵老师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02 16:38:32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山东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1),按照《山东大学实验室安全项目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山大资字〔2022〕15号)》(附件2)的规定,现对我院2024年新立项科研项目、学生实验课题等实验活动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实验活动应在本单位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实验项目立项后,各项目负责人需提出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见附件3《山东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对实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表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实验项目中涉及的风险、隐患,实验场所及安全设施配备、预防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附件3填写中需要查询信息见:基础医学院各实验室分级分类等级明细表见附件4,实验室危险源分类分级列表及详细分级名录见附件5,风险分析及拟采取的防护和应急措施,可参考举例见附件6。

请各位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见附件7)、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见附件8)、基础医学院横向课题负责人(见附件9)以及学生课题等项目负责人按照规定要求,于12月10日前提交附件3《山东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Word电子版和扫描dpf版(项目负责人、实验室安全负责人、签字)发至学院科研办公室赵老师邮箱zhaoguimin@sdu.edu.cn,纸质版统一交至教学五楼5213办公室赵老师。

 

附件1.山东大学实验室安全项目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山大资字〔2022〕15号)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附件3.山东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

附件4.基础医学院实验室分级分类等级明细表-2024

附件5.实验室危险源分类分级列表及详细分级名录

附件6.风险分析及拟采取的防护和应急措施(举例)

附件7.2024年国自然-基础医学院-集中立项-加学院依托附属医院立项

附件8.2024年省自然基金-立项结果导出-基础医学院

附件9.2024年科研院-横向课题-基础医学院立项

 

 

联系人:赵老师

邮箱:zhaoguimin@sdu.edu.cn

电话:88380967

 

 

基础医学院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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