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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徐老师、赵老师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12 09:34:39  浏览次数:

各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校园安全稳定,现进行实验室危化品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12月20日

二、检查对象: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包括不限于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

三、检查内容:

各实验室根据检查要求从危化品采购、存放、使用开展自查,并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建立检查台账。学院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先行检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将组织专家于12月31日前进行检查。

1.采购管理。所有危化品采购均按照国家和学校要求,个人不得私自从外单位获取管制类化学品。危化品到货后及时验收入库,其中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需一周验货。

2.存放管理。重点检查危化品暂存间的管理情况,盘点实验室内危化品存量,危险化学品(不含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原则上不应超过100L或100kg,其中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50L或50kg。易制毒化学品应设置专用存储区或者专柜存储,易制爆化学品要双人双锁管理。

3.使用管理。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盘点工作,用好“一瓶一码”管理,查看危化品动态使用台账,对已经使用尚未完成出库的化学试剂严格进行出库管理,如实记录使用台账。操作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制定危险实验、危险化工工艺指导书、标准操作规程、应急预案。

四、工作要求

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结合危化品专项检查工作,查找短板弱项,科学研判实验室安全风险,认真落实常规实验室检查、重要时间节点安全检查等,及时进行安全隐患整改,有效避免实验室安全事故产生。

五、联系电话: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88364296

基础医学院:883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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