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拟组织2024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的验收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一)实验室建设项目
验收:2024年实验室建设项目、2023年申请延期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含实验室建设提升项目)
(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
1.中期检查:2023年立项的重点项目
2.验收:2022年立项的重点项目、2023年立项的一般项目以及尚未验收的延期项目。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实验室建设项目详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材料准备
1.已建设完成达到验收条件的实验室建设项目、提升项目填写《山东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评估验收表》(附件2)。设备购置未完成固定资产入账、修缮工程未完成支付的建设项目,需提交《山东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3)。所有项目均应填报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总结(附件4-1)和项目绩效自评表(附件4-2)。
2.需验收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填写《山东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验收表》(附件5),同时对照项目计划任务书提交能够反映项目研究情况的成果支撑材料,并将所有成果电子版合并成一个文件,与验收表一起打包压缩提交。中期检查项目填写《山东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中期进展报告》(附件6)。本年度拨付经费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应根据《山东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任务书中的预算报销有关经费。申请延期项目需提交《山东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7)并据实填写进展情况。
3.根据财务决算要求,未完成的建设项目或在研究周期内的研究项目申请经费留用的,需单位统一提交经费留用申请。
(二)填报方式
1.各类项目的验收材料、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总结通过系统填写。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学校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在首页“校内应用”中进入“实验室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相应项目下的“项目验收”模块填写。其中,实验室建设项目由学院管理员汇总填写,将附件2和4-1、4-2打包上传系统;实验室研究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将附件5上传系统。填写完成后提交至学院,实验室建设分管院长审核后提交至学校。
2.所有项目的中期检查材料、延期申请、项目经费留用申请提交学院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并发送至邮箱:2609136963@qq.com
三、验收检查形式及时间
(一)学院验收检查
2025年1月10日前,由分管院长(实验中心主任)任组长,成立验收检查小组(五人及以上单数,高级职称),对项目进行认真评审,提出验收检查意见,通过系统提交的材料完成系统审核。具体验收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学校集中验收检查
学校采取现场考察和汇报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集中组织验收,听取项目负责人验收总结及研究进展汇报,考察建设内容,形成验收检查意见。所有验收及中期检查项目均需汇报,具体验收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88369268,88369269
基础医学院:88380316
附件:1.2024年验收及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2.山东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评估验收表
3.山东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
4-1.2024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总结
4-2.2024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表
5.山东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验收表
6.山东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中期进展报告
7.山东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