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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06 20:23:5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项目申请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近日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为做好申报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及流程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符合《指南》“申请规定”中的申请条件及限项规定,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 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原青年]、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优青]、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杰青](含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和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

注意事项:自然科学基金委全年均会发布其他非集中申报期项目指南,请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及我校科研院网站,务必按照我校规定时间在信息系统中提交申请书。

3.账号开通:请申请人及时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赵老师申请开户,由学院严格审核申请人身份后建立账号。开设系统账户前,请认真阅读《指南》关于“申请规定”以及“申请条件”的要求,各院所对申请人申请身份负有审核责任。登录账号后,请申请人先在系统中维护个人信息。

4.填报申请书:各类型项目申请书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及参与者简历、申请书正文、预算说明书、附件等请务必下载使用系统中提供的2025年最新模板,严格按照各学部、各类型项目具体要求填报。

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材料等附件均需上传签字盖章版的彩色扫描件。

5.科研院编制了《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表》(附件2),请申请人务必认真对照《形式审查表》逐条核对申请书相关内容,核对无误后,在各条目后的“□”内打“√”,和本人申请项目无关的条目请打“×”。《形式审查表》申请人签字后,由各二级单位存档,以备核查。

二、2025年申报事项变化要点

1.2025年起,将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更名为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更名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更名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更名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

2.2025年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分为A类和B类两个亚类,其中A类申请条件与往年一致,B类专门用于资助申请人和骨干成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骨干成员不多于3人。

3.继续试点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和“叶企孙”科学基金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对于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和“叶企孙”科学基金,科研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同一名称联合基金的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

4.当年以不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或参与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人员,应当在申请书“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列明申请或参与申请项目的情况,并详细说明原因。

5.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杰青]、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部分限项政策有调整,请仔细阅读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6.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卓越研究群体延续资助项目预算评审。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不属于项目指南资助范畴”已成为形式审查不予受理最主要原因。各学部尤其是生命和医学部各学科明确说明了不受理的研究内容。请申请人仔细阅读《指南》“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部分(可参考附件3)。

2.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该项为形式审查不予受理原因)。

3.拟申请2025年度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海外)与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互斥,但优青(海外)项目不计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要求限制,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原青年]或面上等其他类型项目。

4.联合基金项目是自然科学基金委与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同投入经费设立,在商定的科学与技术领域内共同支持基础研究。包括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和行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

各地方联合基金(如原NSFC-山东联合基金)已统一纳入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并按照领域由自然科学基金委自主组织评审。可根据研究领域选择符合自己的方向,不必局限于山东省指南领域,其他省市指南中有多个领域与我校优势学科吻合,包括生物农业领域、环境与生态领域、能源与化工领域、新材料与先进制造领域、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领域、电子信息领域、人口与健康领域。

5.双聘人员原则上需通过我校申报,并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本单位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的工作时间。

6.为切实加强依托单位发挥主体责任,强化学校项目管理,以“山东大学”作为合作单位参与外单位申请的项目,要根据承担的研究任务约定拨入我校的预算资金,如双方协商约定无拨入我校资金的项目申请,需经基础医学院书面签署意见后在3月15日前报送至科研院审核。非我校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不能独立以“山东大学”作为合作单位参与外单位项目申请。

7.关于科研诚信,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指南》关于“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要求”部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须对申请书中所列论文,尤其是代表作的标注对照原文逐一核查,严防随意调整顺序、删减作者,此为形式审查初筛重点,情节严重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自然科学基金委对申请书全文内容进行相似性检查,申请书与已获资助项目、未获资助项目(包括同课题组其他成员申请未中的)及同一年度其他申请项目的内容相似度过高,将根据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四、申请书时间节点及安排

(一)申请人

1.3月6日上午9点:所有类型项目系统提交最终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信息系统上传申请书功能关闭。

2.请申报人才类项目(卓越研究群体、创新研究群体、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杰青]、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优青])的申请人,于2月19日前将系统导出的申请书PDF完整版发送至Top@sdu.edu.cn邮箱,学校拟组织专家进行校内提升指导。

3.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为避免项目获批后补交纸质申请材料时,出现“主要参与者拒绝签字”“合作研究单位拒绝盖章”等情况,请于3月20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主要参与者本人签字、合作研究单位(如有)加盖公章、依托单位-山东大学公章不需加盖)交至学院科研秘书赵老师处。

(二)基础医学院

1.提升项目申报质量,请各申请人认真开展项目初审和初评工作,对所上报的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根据所在学系对应的学科特点,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指导和审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升项目申请质量。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人才类项目和重点重大项目进行预评审工作,为申请人邀请本领域专家,对申请书进行预评审,提出修改完善建议。

2.3月14日9点前,请单位申请人将《形式审查表》(附件2)本人签字后,交至学院科研秘书赵老师处,以备核查;申请人申请书最后签字盖章页一式2份(主要参与人亲笔签字、合作研究单位盖公章)交至学院科研秘书赵老师处,以备核查。

五、相关网址

1. 2025年项目申请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5/qy/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规章制度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

https://kd.nsfc.gov.cn/

六、联系方式

在填写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请点击系统界面最上方“在线咨询”或直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咨询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电子邮件:support@nsfc.gov.cn。未尽事宜,申请人可咨询校科研院或各单位科研管理办公室。

科研院联系人:梁宗磊、孙婕

电话:0531-88369277

邮箱:kjcjj@sdu.edu.cn

齐鲁医学院科研与国际交流办公室:沈红

电话:0531-88381089

邮箱:yxbky@sdu.edu.cn

基础医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赵贵民

电话:0531-88380967,科研管理办公室:5213

邮箱:zhaoguimin@sdu.edu.cn


附件:1.如何填报申请书

2.山东大学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表

3.各科学部不予资助范围汇总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申报期预申报情况统计表

5.项目申报清单

6.项目申报附件模板

基础医学院

202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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