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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关于做好签订2025年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工作的通知
作者:赵老师、徐老师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24 16:35:06  浏览次数:

各教学、科研团队: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和《山东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山大资字〔2021〕10号)、《山东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等通知要求,现开展我院2025年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工作。

请各教学、科研实验室负责人、安全员老师提高安全意识、保证全员覆盖。各实验室按照附件1.基础医学院各教学、科研实验室及平台物理空间房间号(请各团队认真核对,房间号若表中未列出,请自己填写最新真实房间号),一式两份,完成附件2.基础医学院与各实验室负责人和附件3.实验室负责人与实验室实验人员安全责任书签订工作。

附件2: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并填写实验室物理空间具体信息(具体楼宇及团队的所有实验室房间号),附件3需要实验室负责人与实验室实验人员(实验室实验人员包括PI科研团队、教学团队所有教职医务员工和研究生)签字。请各团队于3月10日前,将附件2、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学院5213办公室

学院联系人:赵老师、徐老师

电话:88380967、88380316

附件1. 基础医学院各教学、科研实验室及平台物理空间房间号

附件2. 基础医学院与各实验室负责人

附件3. 实验室负责人与实验室实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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