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转发六部门《关于将4-哌啶酮和1-叔丁氧羰基-4-哌啶酮列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02 16:11:56  浏览次数:

各单位、师生员工:

为严格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公安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于2025年6月20日联合发布公告,将4-哌啶酮和1-叔丁氧羰基-4-哌啶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予以管制,公告自2025年7月20日起施行,详见附件1、附件2。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以上两种化学品纳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以及《山东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做好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全流程管理。学校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具体管理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关于将4-哌啶酮和1-叔丁氧羰基-4-哌啶酮列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

   2.国家列管的46种易制毒化学品目录

   3.学校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要求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25年7月2日




 
下一条:关于公布“我和我的支部”“党课开讲啦”活动获奖情况的通知


办公指南 保障服务 教学资源
  

山东大学基础医学院版权所有 Copyrights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44号 邮编:250012 校内办公电话查号:(0531)88395114 基础医学院院长信箱:bms@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