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部署,为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学校安排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本年度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统计相关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学校要求: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1)等工作要求,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检视。将三级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到位,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共建共管实验室的责任主体,加大资源投入与条件保障,强化对新工艺、新兴交叉领域、一院多址等特殊情况的风险防控,深化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全面掌握重要危险源的主要风险,坚决杜绝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学院各实验室自查阶段(5月中旬-6月中旬)
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成立实验室安全专项工作组,积极部署安排。落实责任体系,利用实验室安全系统签订责任书。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到位。加强人力资源投入,确保有充足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各项工作。理清共建共管实验室责任边界。强化对新工艺、新兴交叉领域、一院多址等特殊情况的风险防控。加强教育培训,培养安全文化。重点工作如下:
1.建立实验室级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各实验室须全面辨识实验室风险点并填写《基础医学院XX(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附件2)。学院将对各实验室主要风险清单进行现场逐一核实,确保风险点位全覆盖、无遗漏,把关风险管控方案的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对全院风险进行系统梳理、汇总分析,并及时更新重要危险源统计表。对风险较高的点位做到动态监测与预警,实施精准管控。
2.更新实验室分级分类结果。各实验室要按照《山东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工作要求,组织实验室负责人使用“实验室安全数字化服务平台”更新实验室分级分类,并现场审核,确保准确无误。同时各单位要根据实验室分级分类情况落实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安全评估、条件保障的各项要求。新增实验室需向学校提交实验室设置审批表。
3.推进建立实验室“一室一档”管理模式。各实验室在“实验室安全数字化服务平台”系统中填写“一室一档”信息并审核(该功能上线时间另行通知)。档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实验室负责人与实验人员);(2)实验室重点危险源清单;(3)实验室安全自查记录;(4)实验室全部人员的准入考核记录;(5)实验室全部人员的日常培训记录;(6)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7)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记录;(8)本实验室开展的实验项目及项目风险评估确认;(9)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SOP;(10)其他必要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记录。
4.做好安全隐患排查闭环整改。学院在实验室安全数字化服务平台中建立检查活动,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实验室有重点危险源的应由实验室负责人带队开展检查(检查照片附在自查报告中)。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电子台账,及时整改隐患,能立查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整改经费落实到位,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严格按期整改,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5.梳理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各实验室应归纳整理相关材料,按照检查项目表的要求,完善责任体系、实验室主要风险清单、危险源清单、安全制度(实施细则、操作规程等)、教育培训(包含应急演练)、安全准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相关工作材料,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档案。
(二)学校、学院现场检查阶段(6月中旬)
1.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将组织成立多个工作组,学院实验室安全督导组,采取多种形式对学院各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工作调研、指导和检查,指导各实验室做好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主要风险统计、分级分类、隐患排查、教育培训、风险评估、应急预案、一团队多楼宇多址管理情况、新工艺与交叉学科领域风险防控等工作,全面评估各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根据实验室分级分类情况,实地重点查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及生物安全、特种设备、加热设备等管理情况。检查发现隐患按照学校隐患整改流程和要求进行整改。
2.前期排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隐患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实验室被列为学院本次重点检查对象。
(三)报告提交阶段(6月15日前)
1.各实验室根据统计情况与自查整改情况,将《基础医学院XX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附件2)《基础医学院XX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6年)》(附件3)基础医学院XX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2026年)(附件4)的电子版于6月8日前发至邮箱:xuwenzhu@sdu.edu.cn
2.学院根据各实验室自查整改、实验室分级分类情况,汇总撰写2026年基础医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6月15日前上报资实部。
(四)教育部现场调研阶段
教育部将组织专家对所属高校随机开展进校调研工作,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及风险点排查与管控情况作为调研重点内容,同时调研隐患排查、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的落实、危险实验风险评估、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安全培训、重要危险源管理、交叉学科领域、“一校多区”“一院多址”管理等内容。具体安排根据教育部现场检查通知书要求另行通知,各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应积极配合。
(五)持续整改阶段(7-10月)
针对前期未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各实验室须于10月10日前将《基础医学院XX实验室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2026年)》(附件5)Word版xuwenzhu@sdu.edu.cn,学院撰写《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于10月15日前上报资实部。
(六)构建长效机制(长期坚持)
各实验室要持续动态更新主要风险统计表与分级分类,配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队伍,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针对发现安全隐患,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信息技术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应用,不断提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系统化、专业化、精细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学校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实施
1.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由安全工作委员会指导,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统一组织安排,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科学技术研究院、党委保卫部、后勤保障部、兴隆山校区和软件园校区管理办公室及威海校区、青岛校区、齐鲁医学院等成员单位协同参与。
2.学校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教学科研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避免搞形式、走过场。对本次自查整改工作不重视、不落实、敷衍整改导致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或出现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3.学院要求各实验室负责人、安全员、研究生小组长按照通知要求时间,认真组织做好教育部实验室安全工作。
联系电话: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88364296 路老师 田老师
基础医学院:88380316,88380967 徐老师 赵老师
附件(表):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
2.基础医学院XX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2026年)
3.基础医学院XX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6年)
4.基础医学院XX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2026年)
5.基础医学院XX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2026年)
基础医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组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