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更好地促进实验室工作,根据《山东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山大资字〔2022〕16号),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山东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本次评选设置综合类与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专项两个类别。
(一)先进集体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教学、科研实验和公共技术服务的教学科研单位。
(二)先进个人在本岗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且2025年在职在岗从事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学院统筹考虑不同工作方向人员比例,综合类推荐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实验室工作人员总数的10%且推荐人数不超过5人;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专项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其中有校级公共技术平台的单位根据实验技术人员数量最多可推荐2人。学院将按要求进行排序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 综合类
(1)实验室育人方面: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实验室工作充分融入育人元素,举措有力,成效显著。单位所属承担教学任务的实验室,教学任务饱满,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并获得突出的创新成果;承担科研任务的实验室,能够高质量完成科研任务和研究生培养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开展公共技术服务的实验室,积极开发、承担相应课程,有效提升学生科技创新能力。
(2)实验室建设管理方面:具有完善的实验室管理组织架构,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实验室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贯彻执行;实验室规划建设科学合理,实验室建设质量高、效果好;仪器设备采购计划科学合理,日常管理规范,运行状态良好,满足教学科研需求;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实验室安全各项工作开展扎实到位,近三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标准化管理成效显著,实验室环境整洁有序。
(3)实验室开放共享方面:实验室设有开放共享机制,师资团队、实验项目、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开放效果显著,受益面广;积极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工作,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率高,开放服务效果好,共享成绩显著,用户评价高。
(4)实验队伍建设方面:积极引进培育高水平实验教师队伍和实验技术人才;注重实验室队伍能力提升,有科学合理的实验队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效果良好;从事实验室工作的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教学人员队伍稳定、结构合理,业务能力突出。
(5)实验室工作研究方面:重视实验教学改革研究,在改革实验教学内容、改进实验教学方法、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等方面取得突出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强化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研究项目并在实际应用中取得良好成效;注重仪器设备自研自制和技术开发,应用效果良好,具有推广价值。
2.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专项根据学校2025年度大型仪器设备绩效管理考核结果确定,主要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管理情况、运行使用情况、共享服务成效等方面。
(二)先进个人
1. 综合类
(1)坚持立德树人,坚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过硬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突出的育人和服务能力,全心全意投入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和技术服务,积极探索实验室知识育人、技术育人、安全育人、劳动育人、文化育人的方法与途径,关心、帮助学生成长成才。(2)努力钻研业务,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取得突出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并及时应用于实验教学、技术服务、实验室建设管理。
(3)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下属某一或几个方面成绩显著或做出贡献:在实验教学方面,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在教材课程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标志性成果,或指导学生在实验创新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在实验室规划建设方面,主持或主要参与建设高水平实验室,为教学、科研创造良好的实验条件;在设备管理方面,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维修等成绩显著;在实验仪器开发、研制方面,主持或主要参与设备自研自制,取得优秀成果;在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积极主动改进实验室安全管理手段,为实验室安全运行做出突出贡献。
2.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专项
(1)坚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过硬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师风师德好,爱岗敬业,具备突出的管理及技术服务能力。
(2)立足本职岗位,努力钻研业务,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取得突出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并及时应用于岗位工作。
(3)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下属某一或几个方面成绩显著或做出贡献:
在设备管理方面,制定或完善本单位大型仪器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仪器设备各项管理制度,较好完成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入网管理、年度考核、实地核查、清查盘点等专项工作。
在技术服务方面,所管大型仪器设备年度有效总机时≥1600小时,运行使用、维修维护及盘活利用等技术水平精湛、业务能力高超,能独立解决本专业技术领域重要技术问题;技术支撑对高端人才引育、高水平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贡献突出,有相关代表性成绩;主持或为主参与建设公共技术平台;主持或参与仪器设备技术方法创新、功能开发、升级改造、自研自制及标准建设等,取得优秀成果;在仪器设备技术攻关、验证评价、应用场景开发、示范推广等自主保障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三、评选表彰
(一)自评推荐
1. 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综合类)以学院为单位申报,填写附件1,总结学院自上次获评该荣誉以来的相关工作情况,包括实验室育人、建设管理、开放共享、队伍建设、工作研究等,凝练特色、总结经验。
2. 拟申报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的人员,填写附件2,填写自上次获评该荣誉以来的相关工作情况。学院组织材料审核、答辩、初评及推荐排序后,按推荐排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推荐结果,并附公示情况报告(含公示时间、形式范围、推荐排序、公示有无异议情况等)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3. 时间要求:拟申报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的人员,请于2026年6月7日前将附件2、附件3发送至xuwenzhu@sdu.edu.cn,由于时间比较紧,过期不再受理。
(二)综合考评
学校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组织专家评审。综合各单位实验室运行情况、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和服务成效,结合学科特点、单位自评等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综合个人思想政治、工作业绩、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及单位推荐意见,学校组织统一答辩,评选综合类先进个人;结合大型仪器绩效考核结果及单位推荐情况,学校组织统一答辩,评选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专项先进个人。
(三)表彰奖励
学校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分别授予“山东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山东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对获得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在政策支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经费方面予以适当倾斜。
联系电话: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88369268,88369269(综合类)
88369616(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专项)
基础医学院 88380316
附件:1.2025年度山东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总结评价表(综合类)
2.2025年度山东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3.2025年度山东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