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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性科技攻关类)项目的通知(修订)
作者:徐文竹  来源: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2018-09-11 13:38:11  浏览次数:

各科研团队:

接科技厅通知,根据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有关要求,现就2019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性科技攻关类)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申报单位为山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项目负责人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或聘期能覆盖项目执行期的人员。

2、项目研究方向符合《山东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附件1)要求,鼓励行业共性、民生公益、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研究,重点支持企业科技特派员与派驻企业联合开展协同攻关项目。

3、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同一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有省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申报过2019年省基金等课题的不能申报)。重复申报的将记入信用记录。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1、项目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在线填报(登录网址:http://cloud.sdstc.gov.cn/ ),(未在申报系统注册人员请联系88381869进行注册)

2、网上申报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10:00-2018年9月27日12:00;主管部门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9日12:00。

请申报老师将推荐表(附件2)于2018年9月26日12:00前发送至xuwenzhu@sdu.edu.cn,基础医学院联系人:徐文竹老师,电话:88382565。

三、有关事项说明

1、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对相关主体在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实施、验收与监督等全过程进行信用记录。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项目须按期验收,未在规定时限内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五年内、其他参与人员三年内不得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在技术指标、经济数据等方面故意造假,恶意骗取科技立项资金,一经查实,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取消其参与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资格。

2、本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性科技攻关类)学校不再对学院实行限项申报,但在立项时将对已立项计划项目到期验收率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作为各学院2019年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3、间接经费执行标准请按以下公式计算:

申报经费=直接经费+间接经费;间接经费=((申报经费-设备购置费)*20%)/1.2

间接经费填写说明:

房屋占用/日常水电气暖消耗:间接经费-管理费-绩效支出;管理费:占间接经费比例40%(最高不得超过2万);绩效支出:占间接经费比例50%。

科研院联系人:高 杰

电  话:88361855

科技厅申报咨询:省科技厅资源配置处 0531-66777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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