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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树2020年济南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和青年创新先锋的通知
作者:徐文竹  来源: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0-04-18 20:49:42  浏览次数:

各科研团队:

接科研院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发挥好科协组织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调动科技人才的积极性,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力量,市科协决定开展2020年济南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和济南市青年创新先锋选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标准

根据《济南市优秀科技工作者选树标准》、《济南市青年创新先锋选树标准》进行推荐、上报。

二、选树程序及人数

(一)推荐人选。采取学术团体、区县科协、企事业科协、高校科协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特别注重推荐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在基层、生产一线从事教学、科学研究、应用、开发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1.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本团体内符合条件的科技工作者的资格审查、推荐报名工作,每个学会推荐人员1-2名。

2.区县科协推荐。各区县科协负责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工作者的资格审查、推荐报名工作,每个区县推荐人选1-3名。

3.企事业和高校科协推荐。各企事业科协、高校科协及院士专家工作站推荐1-2名本单位的候选人。

4.单位推荐。未建立科协组织的各有关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须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每个单位不超过1人。

(二)资格审查。申报单位负责对上报的推荐人选按照选树标准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评审。由市科协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四)社会公示。对拟定人选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五)确定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定人选,报市科协主席办公会批准后,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期间行文公布。并在新闻媒体进行先进事迹宣传报道。

本年度选树优秀科技工作者100名、青年创新先锋30名,往届受表彰者不重复受奖。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拓宽评选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注重突出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战役中表现突出的科技工作者,同时向长期在我市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倾斜,要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三)被推荐人的主要事迹和科技成果应以在济南市内取得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四)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四、学院推荐

各团队先申报,学院根据申报情况进行推荐。申报者请于2020年4月26日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版报xuwenzhu@sdu.edu.cn,每位申报者建立一个文件夹,以姓名命名,包括:

1.《推荐表》、《汇总表》。

2.有关证明材料(盖章PDF或扫描版):

(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有代表性的工作照片;

(8)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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