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基础医学院伦理委员会召开成立会议。委员会成员王向东、张利宁、张岫美、周亚滨、郝爱军、高成江、曹永福参加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张岫美教授主持。
高成江宣读了山东大学基础医学院院字〔2017〕9 号《关于成立山东大学基础医学院伦理委员会的通知》。曹永福对伦理审查机制的背景、原山东医科大学和山东大学医学院开展伦理审查的情况、山东大学基础医学院伦理委员成立背景及前期筹备情况进行了汇报。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山东大学基础医学院伦理委员会章程》和《山东大学基础医学院伦理委员会内部工作制度》。对即将开展的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中的伦理审查工作进行了讨论与部署。
高成江代表学院党政班子对伦理委员会成立表示祝贺,学院对伦理审查工作高度重视,将对委员会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