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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媒体侵权风险专项清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6:11  浏览次数:

全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通知,为避免相关法律风险,切实维护学院权益,现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校园媒体侵权风险专项清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发生的侵权案件多因有关单位未经版权确认、未经授权而在网站、微信、微博等应用场景中随意使用来自互联网上的音频、视频、图片、文章、书籍等而被起诉。部分单位没有认识到未经授权使用(使用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搜索引擎、非正版图库及网站、其他自媒体平台等)“版权音频”“版权视频”“版权图片”“版权文章”“版权书籍”等行为将构成网络侵权,不仅会给学院带来相关法律风险,还可能需要学院承担法律后果,对学院声誉带来不利影响。

二、清查范围

全院各级、各类校园媒体(包含但仅不限于学系、中心、各学生团体的网站、微信、微博、抖音、企业微信等)建立以来对外发布的全部音频、视频、图片、文章、书籍等内容。

三、清查方式

本次清查采取“谁管理、谁清查”的方式,由各学系、中心对本单位管理的校园媒体进行全面清查。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详见附件1)的情形外,其他没有取得授权或者不能明确来源的一切音频、视频、图片、书籍、文章等全部删除。

四、清查时限

本次清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清查结束后,各校园媒体因未取得授权引发侵权纠纷的,将依照《山东大学校园网站管理规定》《山东大学校园新媒体管理规定》《山东大学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试行)》等予以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个人责任。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开展清理。各校园媒体发布的内容应避免使用非学校原创内容。如确需使用、转载非学校原创内容的,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版权信息进行确认,与著作权人取得联系,获得授权后方可使用;使用互联网音频、视频、图片、文章、书籍等相关资源应与著作权人订立相应的合同,详细约定使用方法、范围、期限、费用等具体事宜,确保使用合法合规。各校园媒体发布的内容必须注明责任编辑,并做好审核记录台账,以备检查。

请各单位将清查的媒体、数量、类别、主要问题等情况汇总形成清查报告(可参考附件2),于2023年4月15日前将报告电子版发至邮箱cjz@sd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8381869



基础医学院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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