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学校自助离校系统运行,简化读者注销手续,自2016年6月20日起,图书馆自助离校注销系统上线试运行。具体要求:
一、注销条件:
1、当前在图书馆无欠书、欠费记录;
2、硕、博学位论文已在相关系统中提交并通过审核(非硕、博毕业生无需满足此项条件)。
二、操作流程:
1、登录图书馆OPAC“我的图书馆”;
2、在左侧菜单栏找到“离校注销”,点击进入;
3、查看个人当前是否满足注销条件的审核信息;
4、满足条件的读者,点击“注销”按钮即可完成操作;
5、未满足条件的读者,根据系统提示的未满足条件内容,完成相关手续后,再次登录本系统进行注销即可。
三、注意事项:
1、图书馆自助离校注销系统,仅能为离校读者办理在图书馆的注销手续;
2、自助离校注销完成后,读者将无法正常使用图书馆的各项服务,并无法登陆OPAC“我的图书馆”;
3、注销无自助恢复功能,请谨慎操作。因个人误操作而导致注销的读者,可持本人身份证、校园卡及学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所在校区分馆办证处进行恢复;
4、曾在我馆开通过山东省图书馆的借阅权限的读者,无法使用自助离校注销系统。因为按山东省图书馆要求,需由我馆核查确认读者在省图有无欠书欠费记录。目前,该项确认操作只能由我馆工作人员实施,因此,需要读者到我馆现场确认并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