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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培育与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徐老师  来源: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1-05-25 11:29:03  浏览次数:

各科研团队:

近期,科技部已发布2021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62个重点专项正式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涉及医学、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数学、生物学等研究领域。为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科研院拟开展2021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预申报的摸底工作,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进行培育并给予经费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正在申报及拟申报2021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原则上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全职在岗科研人员并具有高级职称;

2.申报项目符合科技部发布的申报指南要求;

3.原则上曾主持或参与1项以上相关研究领域的国家级项目或课题。

二、组织申报方式

1、请各团队认真阅读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1年度相关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积极开展重大科研项目组织申报动员工作。鼓励开展跨学科、跨学院、跨学校的联合申报;对暂不能以我校为项目牵头单位主持申报的,鼓励其以我校为课题承担单位,参与其他单位主持申报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2、 拟牵头主持申报2021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申报书(模板)》(附件2),学校将聘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支持。

3、各团队填写《2021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申报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请于6月7日上午12:00前将预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5211办公室,申报书和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院邮箱xuwenzhu@sdu.edu.cn。

山东大学科研院联系人:纪老师   电话:0531-88369278

基础医学院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531-8838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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