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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室冰箱整改的通知
作者:郭春 袁晓霞  来源: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1-05-25 14:13:06  浏览次数:

各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要求,“冰箱不超期使用(一般使用期限控制为10年),贮存危化品的冰箱应为防爆冰箱或经过防爆改造的冰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要求对全校冰箱使用情况进行摸排整改。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通知要求如下:

1、对于使用超过15年(2006年及2006年以前建账入库)的冰箱,要求2021年9月底前完成强制报废清理,不再使用;

2、对于使用10-15年的冰箱,要求加强管理,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发现异常及时处置;

3、低温保存危险化学品必须存放于专用防爆冰箱,低温保存危化品少的实验室或课题组可采取统一集中存放的方式,多个实验室房间共用一个防爆冰箱,避免浪费。


附:需要低温保存的危化品:

易挥发的、不稳定、低沸点的化合物、需要低温保存的药品须按要求放入防爆低温冰箱里面。

1、易燃类:易燃类液体极易挥发成气体,遇明火即燃烧,通常把闪点在25℃以下的液体均列入易燃类。闪点在-4℃以下者有石油醚、氯乙烷、溴乙烷、乙醚、汽油、二硫化碳、缩醛、丙酮、苯、乙酸乙酯、乙酸甲酯等。闪点在25℃以下的有丁酮、甲苯、甲醇、乙醇、异丙醇、二甲苯、乙酸丁酯、乙酸戊酯、三聚甲醛、吡啶等。这类试剂要求单独存放于阴凉通风处,理想存放温度为一4~4℃,特别要注意远离火源。

2、低温存放类:此类试剂需要低温存放才不至于聚合变质或发生其他事故。属于此类的有甲基丙烯酸甲酯、苯乙烯、丙烯腈、乙烯基乙炔及其他可聚合的单体、过氧化氢、氢氧化铵等。要求存放于温度1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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