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中心:
为持续加强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提高实验室建设质量,根据《山东大学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山大财字〔2021〕26号)等文件要求,学校拟开展2026-2028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加强规划、科学统筹。学院将紧密围绕人才培养计划,强化实验室建设项目系统集成,统筹安排2026-2028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做好与“两重”“两新”等项目的统筹衔接,科学编制三年滚动规划,做好分类分步实施计划。
2.保障基本、突出重点。学院加强统筹兼顾,按照保障基本教学、提高发展质量原则做好建设排序,优先保障与人才培养紧密相关、具备实施条件的急需项目,突出重点,避免分散、重复、低水平建设。在满足实验教学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实验教学和实验室数智化能力建设等,确保实验室建设上水平。
3.厉行节约、强化绩效。学院将加强项目论证,坚持量力而行,充分论证项目实施条件,科学申报资金需求。坚持绩效牵引,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申报与建设要求
1.项目申报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按项目管理模式进行。申报建设项目的实验室需为在学校登记备案的实验室,须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空间,有相应的基础性、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教学任务。新建实验室须按照《山东大学实验室准入实施细则》(山大资字〔2021〕29号)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2.学院做好教学实验室顶层规划,按照轻重缓急,分年度优化项目库布局,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申报的设备家具软件等要按照《山东大学仪器设备家具类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山大资字〔2022〕13号)和《山东大学软件类无形资产服务指南》要求,对相关设备家具和软件进行论证审核等;申报项目需组织专家对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效益等进行论证评审。学校要求每个单位每年项目申报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24年学院实验室建设经费总额度的3倍。
3.经学校论证的项目进入部门和学校项目库。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要求,从项目库中提取项目参加2026年实验室建设项目评审。特别要将2026年项目建设内容做实做细。
4.经国家有关部委评审的2026年入库项目,批复后内容不得更改;2027年和2028年的规划项目后续可视情况调整。
5.实验室改建、修缮等须按照《山东大学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试行)》(山大资字〔2021〕30号)相关要求执行。
三、提交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填写项目申报材料。申报书中要有充分的必要性分析、严谨的可行性分析和详细的测算依据。要科学合理编制预算,避免出现以下问题:
(1)调研不充分,如设备报价过高,或仅购置进口设备未调研国产设备,或设备台套数过多、与实际需求明显不匹配,或调研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或技术需求、商务需求不完整全面,或未防范交货风险、资金风险等;实验室空间不足等。
(2)建设目标不明确,如申报的设备类型与实验课程、实验项目实际需求不符,专家评审后又提出更改,或设备使用目的、用途不明确,或出现不适宜列入的项目(耗材、低值设备、日常办公设备购置等)。
(3)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采购或不依法依规选择采购方式,如对于同项目同品目设备、家具、软件化整为零拆分申报,教学类设备申请科研急需采购等。
(4)所购置软件无法形成无形资产。
(5)数据统计错误,如物资数量、金额计算错误等。
2.申报2026-2028年项目均需提交《山东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设备明细表》(附件5)。2026年实验室建设项目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拟购置设备家具的三家供应商最新报价资料: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附件2)。
(2)仪器(设备)对教学任务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包括设备支撑实验教学项目名称、实验教学项目学时、受益学生人数等。属于更新的仪器设备要如实填写原仪器设备发挥效益的情况。
(3)单台套10万元以上的设备需提供论证报告(附件3)。
(4)批量10万元(含)以上的家具需提供论证报告(附件4)。
四、进度安排
1.2025年3月:申报论证。学院对申报的2026-2028年建设计划进行论证。请申报人于3月30日前将申报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2609136963@qq.com。
2.2025年4月11日前:学院推荐。学院组织本学院或相关单位的同行专家完成项目自评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
3.2025年4月18日前:网上填报。经学院自评推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学校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在首页“常用应用”中进入“实验室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实验室建设项目模块下进行网上填报并在文件上传处打包上传附件1-6,并在系统内添加申报项目的设备明细、家具明细和环境改造计划,申报完成后提交至学院审核。申报2027-2028年项目只需上传附件1、5。由学院实验室分管领导登录系统,审核并提交推荐项目的排序。
4.2025年4-5月:学校组织专家对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经费2026年度项目进行校内调研论证,通过校内论证的建设项目,学校根据经费控制数对项目进行适当调整,按照要求补充相关材料。
5.项目接受教育部专家评审。
联系电话:
资实部:0531-88369268,88369269
基础医学院:0531-88380316
技术支持qq群:1001261933
附件:1.山东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2.实验室建设项目设备家具购置询价表
3.山东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
4.山东大学家具论证报告
5.设备明细表
6.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申报表
7.资产分类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