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第二批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14 19:44:10  浏览次数:

实验教学中心:

根据《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第二批项目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拟组织开展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学院重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具有较为稳定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管理队伍和较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已经具备开设虚拟仿真教学的资源、装备、平台等教学环境;

2.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或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曾参与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相关课题研究、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活动)的学院可以优先申报;

3.愿意承担以下任务:强化虚拟仿真实验室和实验教学课程建设,选派教师参加项目培训和研讨,组织学生开展虚拟仿真教学实践,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领域相关研究,开展项目总结等;

4.学院应制定明确的项目实施计划,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工作,并为教师参加项目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

5.曾在2023年申报过本项目的案例团队可在更新和完善原有申报材料基础上参加申报。

二、申报程序

1.每个学院申报不超过2项。符合条件的教学团队可组建项目案例团队参与项目实施,项目案例团队可来自不同学院(或其他二级单位),每个团队不超过5名教师,确定1名项目案例负责人,由骨干教师或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教学团队负责人担任,负责填写项目申报书、组织教学实践、撰写教学案例等,相关项目介绍和要求可参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指南(2025年版)》(附件1);

2.每个项目案例团队提交1份申报书电子版(见附件2),并于3月23日前发至2609136963@qq.com ,学院将排序上报。学校审核后,组织学院修改完善,由项目案例负责人通过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高教网站(网址:https://gj.ncet.edu.cn,3月24日开通项目申报通道)在线填写(在线填写注意事项见附件1),填写完成后导出word版,加盖学校主管部门公章后将扫描件于2025年4月21日前上传至网站。

资实部:88369268

基础医学院:88380316


附件:1.《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第二批项目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申报书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东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6-2028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规划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办公指南 保障服务 教学资源
  

山东大学基础医学院版权所有 Copyrights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44号 邮编:250012 校内办公电话查号:(0531)88395114 基础医学院院长信箱:bms@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