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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作者:袁晓霞  来源: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0-02-11 15:35:33  浏览次数:

    一、实验室责任人具体负责实验室管理,切实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遵照相关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三、对压力容器、高温、高压、辐射等场所及其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护措施。
    四、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按规定设定专用库房存放。领用时应严格履行手续,并进行使用登记。
    五、未经学校水电管理部门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
    六、对废气、废物、废液,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七、新建和扩改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废弃物处理及消防设施的配置列入工程计划一起施工,妥善处理。
    八、发生被盗、火灾、污染、中毒、人身损伤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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