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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机关办公室安全管理规定
作者:张贤达 郭春  来源: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0-02-11 15:12:39  浏览次数:

    为增强基础医学院机关办公室人员安全意识,确保人、财、物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办公室安全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本室安全责任制,把各项安全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指导、监督本室师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同时向学院汇报,由学院协调解决。
    二、机关各办公室人员对安全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管理规定。
    三、安全工作范围及要求:
    (一)防火和安全用电:
    1、经常清理杂物、保持单位所有场所通畅、整洁、卫生。
    2、办公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电气设备要接地线、零线;发现用电插座、电线绝缘破损,超负荷过热、变色,接口松动、打火、异味等现象,要及时联系电工检查、维修。
    4、不得违规使用热得快、电水壶等高电热功率设备。
    5、不得堵塞电器设备散热通道,电源线、电源插座、充电器等电器设备与其它易燃物要保持10厘米以上安全距离。
    6、下班时,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要关闭所有电器电源。
    (二)防盗、防破坏:
    1、做好重要仪器设备及公私财物的保管工作。
    2、经常检查本室门、窗、锁是否完好,无人时及时上锁,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室。
    (三)防泄密:
    1、做好科研项目、试卷等重要信息资料的保密管理。
    2、对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如使用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等传递或接收有关信息,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四、学院将不定期检查各办公室安全工作,对违反上述管理规定者,将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事故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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